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因應長照法施行-輔導會規劃榮家、榮院轉型

         放大字型圖示 放小字型圖示 列印圖示


【本刊訊】因應「長期照顧服務法」在立法院三讀通過,輔導會主委董翔龍特別要求所屬榮家依長照法各項規定辦理,同時各榮總分院的公務病床,也要依長照法規定為依法轉型之準備。
「長期照顧服務法」新法將於公布兩年後施行。董翔龍指示,榮家所附設的長照機構,相關設立標準、負責人資格及人員訓練認證標準、評鑑等,必須依長照法辦理。各榮總分院也應如期完成公務病床轉型護理之家等相關事宜。董翔龍並要求各相關機構首長及主管詳閱條文,並配合行政院及輔導會的規劃逐步轉型,協助因應高齡化社會的來臨。
依新通過的長照法規定,未來民眾需要接受長照服務者,政府將提供生活支持、協助、社會參與、照顧及相關醫護服務,減輕失能者及其家庭的負擔。
輔導會就醫保健處表示,依據長照法相關規範,目前各榮民醫院內的公務病床主要是在急慢性病房內,但其相關硬體設備設施並不符合長照法中就養病患的相關要求,因此必須要針對硬體設備設施的部分進行整修。
目前就醫處已在針對這個部分著手規劃相關整修工作,但因長照法相關規定尚未配合發布。因此,就醫處目前採取的方式,是依照目前規範「護理之家」的最高要求的標準,進行初步的整修工作。
至於輔導會所屬各榮家配合長照法的施行,有哪些方面必須重新規範?該會就養服務處指出,榮家在設立時就是參照內政部「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」,在長照法相關細則尚未訂定前,所有軟硬體也都還是以此為基準,包括人員的配比和機構的設備設施等。相關的評鑑也都是依照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,每三年做一次評鑑。
至於長照法中規定長照服務人員均須接受相關訓練、認證及繼續訓練等事項,就養處指出,榮家內所有的照顧服務員皆是聘請通過國家考試「照顧服務員技術士技能檢定」領有證照的人員。就養處一直以來都鼓勵照服員報名衛福部相關課程及接受訓練,但因長照法日前才在立法院三讀通過,必須等到衛福部公布相關作業施行細則後,再要求照服員去接受相關訓練,並取得認證。
由於長照法預定在兩年後實施,就養處表示,在這段期間將會密集開會,也會與衛福部密切聯繫,以確實掌握未來相關法令的走向,據以規劃因應之道。
(點閱次數:4524)